一、依《中區國稅局》中區國稅三字第107002550A號函。 本局107年度貨物稅選案查核作業即將開始,為落實愛心辦稅,鼓勵貨物稅廠商誠實申報繳納稅捐,本年選案查核輔導期間將自107年3月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一)為避免產製廠商不諳貨物稅條例相關法令,致未依規定報繳稅款,特蒐集彙整編製「貨物稅違失態樣檢查表」,請轉知會員並輔導其代理之廠商把握時效於旨揭輔導期限內自行檢視帳證及是否已依規定報繳,若因疏忽致短、漏報貨物稅之情事,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自行補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二)有關貨物稅申報等相關事宜如尚有疑義,請洽本局所轄各分局、稽徵所貨物稅承辦人,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