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區國稅一字第1040011651號函。 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作業要點,業經財政部核定並掛載於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網頁(網址:www.fia.gov.tw)「訊息公告\資料下載\營利事業所得稅\104年度營業利事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相關書表下載」項下,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自行下載運用並輔導營利事業採網際網路辦理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請查照。 (一)依據財政部104年8月18日台財稅字第10404597140號令暨本局「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網路申報推廣作業計畫」辦理。 (二)營利事業辦理網路申報,可由下列途徑取得網路申報身分認證,再以認證之帳號及密碼完成申報上傳作業: (1)請由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tax.nat.gov.tw)點選「密碼申報」,輸入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後,依序鍵入相關資料,經網路線上檢核無誤後,即完成密碼申請。 (2)向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站(網址:moeaca.nat.gov.tw)申請工商憑證IC卡。 (三)營利事業以網際網路辦理營利事業暫繳申報期間為104年9月1日至同年9月30日當日24時止,申報軟體可由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請轉知所屬會員協助輔導營利事業利用該申報軟體辦理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另本局各分局、稽徵所均設有電腦設備及專人輔導,如有申報疑義,歡迎就近聯繫與洽詢。 (四)自103年度起,營利事業採用網際網路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申報者,於暫繳申報期間屆滿(104年9月30日24時)前,可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繳稅系統上傳應檢附之申報書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惟營利事業如有以「行政救濟留抵稅額」抵繳暫繳稅額者,因需檢附留抵稅額證明書「正本」送稽徵機關辦理核驗程序,故無法利用前揭暫繳申報系統上傳附件,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注意。 (五)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網路申報作業洽詢服務電話: (1)軟體操作問題,請電洽「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188(開放期間:104年9月1日至同年9月30日24時)。 (2)本局服務電話及連絡人:(04)2305-1111分機7175林妘璇(審查一科);分機5109謝玟岳(稅務資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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