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區國稅一字第1040004745B號函。
「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2條、第4條,業經經濟部於104年3月30日以經企字第1040460153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轉知 貴會會員知照,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