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區國稅二字第1040002896號函。 本局即日起展開年度所得稅扣繳檢查,惠請轉知貴屬會員(扣繳單位)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如有未依規定辦理扣繳情事,凡屬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儘速向轄區國稅局補報並補繳稅款,請 查照。 一、依據所得稅法第88條之規定,扣繳單位於給付納稅義務人各類所得時,除因符合同法第4條各款規定免納所 得稅者外,應由扣繳義務人依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或「薪資所得扣繳辦法」按所得人身分及所得類別 扣取所得稅款,並依同法第92條規定辦理扣繳稅款之繳納及扣繳憑單之申報。 二、列舉扣繳義務人常見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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