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區國稅投縣三字第1010008388號函辦理。 為維護租稅公平及促進誠實申報營業稅,南投縣分局自101年7月1 日起將進行年度「因地制宜選案查核」,如有因一時疏忽發生逃 漏情事,請儘速於查核前(101年6月30日前)自動補報及補繳所漏 稅款,以免受罰。 說明: 一、本次選查業別為有累積留抵稅額且加值率偏低之營業人。 二、據以往查核經驗,營業人較易發生逃漏稅違章情事如下: (1)銷售予一般消費者或家庭,因買受人不需要統一發票,致銷售時不開立統一發票。 (2)營業人進費時未取具統一發票隱匿進貨,銷貨亦漏開統一發票。 (3)銷貨時未開立統一發票予實際交易對象,而將統一發票開給其他無進貨事實之非實際交易對象。 (4)以不得扣抵之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稅額。 (5)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統一發票申報扣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