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區國稅投縣三字第1010003179號函辦理。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南投縣分局表示,為遏止逃漏、端正社 會風氣及維護租稅公平,自4月1日起執行101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 作業,將針對營業人取得不實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短漏開統 一發票及漏報銷售額、購買國外勞務未依規定報繳、進項金額鉅 大且加值率偏低、免稅比率偏高、留抵稅額鉅大或長期留抵、申 報退稅金額異常及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未據實申報銷售額 等之營業人列為選案查核對象。 茶農如有銷售非自產自銷茶葉或接受他人委託加工收取加工費者, 請於查核前或經檢舉調查前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以免被查獲 逃漏稅而受罰。 該分局說明,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凡屬未經檢舉、未經 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而自行補報補繳及加 計利息之案件,均有免罰規定之適用。基於愛心辦稅精神,3月1 日至3月31日止為專案輔導期間,特籲請營業人注意,先行檢視帳 簿憑證,如有前述違反法令規定情事,應儘速於輔導期間內自動 補報繳稅捐;逾期若經查獲,除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51條規定補稅外,並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營業人不可不 慎。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 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 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 務。 (提供單位:第三課陳怡君,電話049-2223067轉326) |